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了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的。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而制定的。
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开采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矿产资源法律责任等。
法律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
在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分别以第240号、第241号和第242号令颁发了三项重要的行政法规,即《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统称“三个办法”)。自那时起,这三个法规开始实施,对于有效地推动矿产资源法的贯彻执行起到了关键作用。
政策支持体系
首先,政策支撑体系是政府实现其施政目标的重要手段。政府通过制定、实施和调整政策,可以引导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例如,我国政府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推动创新创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就是为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其次,政策支撑体系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要加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支持,首要任务就是构建一个全面、系统、长效的政策支持体系。这个体系应当涵盖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扶持、人才培养和引进、创新环境营造等多个方面,形成政策合力,以推动科技创新的持续发展和自立自强能力的提升。
总之,构建一套全面、科学、有效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政策支持体系,对于实现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生态平衡、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不断优化和完善政策体系,可以为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提供坚实的保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
建立婚姻家庭支持政策体系:应对高龄少子化的挑战,防止生育水平下降。深入分析当代家庭和婚育变化的影响因素,加强家庭生育观念引导,提升生育意愿,完善生育支持,促进性别平等。强化住房支持政策:研究人口变动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优化人力资本投入结构,减轻家庭生育负担。
政府对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支持政策一般表现为:法律支持、财政税收支持、金融支持、信息支持、技术支持等方面。政策支持体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如图6-2所示。 图6-2 商业性矿产勘查政策支持体系框架 矿产勘查产业促进政策 矿产勘查位居矿业的最前端,是基础产业的基础。
我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旨在实现农产品供求平衡、提高农民收入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包括: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并逐年增加。**这样的政策是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条件,符合WTO规则,不反对合理的农业国内支持政策。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全文
1、法律分析:为了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的。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循本规定。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登记以下矿产资源的采矿许可证:国家规划矿区和对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矿区内的矿产;领海及中国管辖海域的资源;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以及列入附录的特定矿产。
采矿权出让方式
1、采矿权出让方式 一是申请在先,以先申请先得方式取得。主要是针对具有一定风险的矿产(如金矿、银矿等)。二是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在矿业权交易市场获得。主要是针对低风险和无需勘查的矿产(如煤炭、铁矿、建筑石料、砖瓦粘土等)。三是协议出让矿业权。
2、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采矿权的设立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竞争方式审批;二是通过提出申请方式审批设立采矿权。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竞得人或申请人,经批准并办理规定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3、矿业权出让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矿业权审批权限,以竞争性方式(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方式依法向矿业权申请人授予矿业权的行为;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将矿业权依法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4、采矿权转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出售采矿权出售是指采矿权人依法将其采矿权出卖给他人进行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作价出资 采矿权作价出资是指采矿权人依法将采矿权作价后,作为资本投入企业,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5、按照国家、市和县有关规定,属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权限的矿产资源,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采矿权。采矿许可证不得买卖、涂改、转借他人。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延续、变更和注销。采矿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
开采矿山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开采矿山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包括矿权申请与审批、安全生产许可、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土地使用手续以及其他相关手续。这些手续的办理有助于确保矿山开采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保护资源和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工商部门名称审核:首先,企业需向工商局提交名称申请,并通过审核。股东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个人则只需携带身份证即可单独申请。 国土资源局办理开采证:接下来,需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开采证。该证明确了企业可以开采的具体范围和所需原料等关键信息,至关重要。
3、矿山开采需使用土地,因此企业需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包括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程序,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 其他相关手续 根据具体需求,企业可能还需办理其他手续,如爆破作业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
4、需要五证一照:矿山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矿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先到工商部门核名,到国土资源局办开采证,到安全管理局进行审批。到环保局进行测评。
5、开矿山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具体如下: 首先,需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等手续。 其次,还需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已批复的初步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
6、矿山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和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是必须的证件,用以证明矿山企业的合法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是采矿权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资料之一,用以证明其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利。
矿山资源开采管理办法
1、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2、第五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有偿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3、第十六条 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必须按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办理报批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凭采矿许可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登记,发放营业执照。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