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征收使用管理,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采石、取土等,统称“河道采砂”,均适用于本办法。长江河道采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受委托河段的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由受委托的设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并按规定上缴省财政。
3、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这个需要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根据中国的《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规,开采河砂属于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一般需要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具体的采矿权使用费标准和缴纳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政策来确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的目的是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环境,维护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土地流转费,就算县政府拍卖河沙合法,村委也没有管理费。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河道砂石资源费。通过竞标、竞拍等方式取得河道采砂开采权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缴纳河砂开采权出让费。
河沙资源税怎么征收
法律分析:安徽: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2元。甘肃: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1元。广东: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5元。海南:河砂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3元。海砂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3元。黑龙江: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1元。
在2%至7%之间。根据国家规定,砂石料资源税税率以“立方米”或“公斤”为单位进行计算,在2%至7%范围内。砂石原矿或者选矿税率按照1%至5%比例进行征收,或按每吨(或每立方米)0.1元至5元税率进行征收。对于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和尾矿等特殊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减征资源税政策。
《资源税法》规定:砂石原矿或者选矿按照1%-5%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1-5元税率征收;砂石矿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法律分析:对于砂石资源税每个省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置税率,各省略有不同: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4%;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白云岩原矿适用税率7%,选矿适用税率5%;凝灰岩、辉绿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砂石、石灰岩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 砂石原矿、选矿适用税率2%; 石灰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适用税率5%; 凝灰岩、玄武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河北省 砂石、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
开采河砂需要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吗
长江河道采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河道砂石资源费。通过竞标、竞拍等方式取得河道采砂开采权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缴纳河砂开采权出让费。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地方会收取环境治理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并在矿山闭坑后退还。地税收取资源税、国税收取增值税。
年7月后矿产资源费取消了,向国家缴纳的只有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地方会收取环境治理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并在矿山闭坑后退还。地税收取资源税、国税收取增值税。
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收费依据: (1)、地质矿产部、财政部《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发[1987]289号); (2)、国务院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