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矿产资源开发方案需要备案吗(矿产资源开发方案需要备案吗为什么)

发布时间:2024-0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第四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着重于矿产资源的开采和管理。首要原则是兼顾当前与长远利益,中央与地方的合作,实行统一规划、保护与合理开采。全国矿产资源分配需经国务院规划和地质矿产部门指导,根据国家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并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2、第二十五条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在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3、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 第五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4、根据矿产资源法第48条的授权,国务院于1994年3月26日以第152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同日施行。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

1、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处置权的体现。国家要对全国矿产资源作战略储备,并对鼓励开发、允许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矿种和地区作出统筹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包括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两个基本环节。

2、【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机关】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主管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本级政府矿产资源规划的主管机关。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下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或者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管理需要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矿产资源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矿产资源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

4、【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依法管理和保护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应纳入同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实施,是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5、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赋予的职能,规范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各项行政行为的总称。

6、地区性矿产资源规划包括省级、市(地)级和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对于县级矿产资源规划不作硬性要求,一般是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县(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规划。对于特大型或跨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基地,可以根据需要编制专项规划。

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第四条 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全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监督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因开采遭到的破坏,根据《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是指采矿权人在银行专户存储,用于在其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对遭到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治理的专项备用资金(以下简称备用金)。

内容如下:在国家及省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应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矿山开采,需要哪些部门申批

矿权申请与审批 首先,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矿权申请,明确开采的矿种、矿区范围、开采方式等。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详细的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开采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材料。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田凤山还表示,今后在审批采矿权申请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执行更加严格的要求和规定。

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六)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矿山开采手续的办理流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部门,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批。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和手续,才能获得矿山开采的合法权利。采矿权办理审批流程:申报:矿权申请人通过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提交资料。

开采矿产资源的,需要到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是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权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矿产储量评审备案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1、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的工作依据和基本要求 1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的依据 (1)“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负责审查批准供矿山建设设计使用的勘探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报送单位。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

2、一般大型、特大型矿其资源储量报告由部级评审,中小型及以下规模的资源储量报告由省市级组织评审,如果评审通过,则在相应的管理机构进行资源储量备案,没有备案,说明没有通过评审,肯定是存在一些问题。如果采矿手续合法,且符合新的矿产资源规划要求,则新增资源储量优先原矿山企业购买(必须购买)。

3、为此,矿业权人有义务和有责任在财产权范围内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因产权变动而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向所有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编写好每一份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4、以板块成矿学说为代表,欧美地质学家也十分强调一定大地构造环境对矿床的控制作用,他们主要采用将今论古方法,根据现代大洋洋脊、岛弧火山及大陆裂谷等不同成矿环境来认识地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成矿地质构造环境。

5、本文仅就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和评审验收方面经常出现的问题,谈些粗浅的体会,供阅者参考。 1 矿产地质勘查 1 认真执行运用规范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是地质勘查中必须遵守的具体规定。它既是工作设计的依据,也是成果审查验收的基本要求。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采矿许可审批流程有哪些 需要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国土资源部最新规定不交资源费会有行政处罚。

您好,经查询,您咨询的有关的241号令准确的法规名称为《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