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年检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
个工作日(不包含申请人自身耽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
按规定,在去年下半年投入生产、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应当参加次年的年检工作。所交费用如下:一是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交,一平方公里以内的交500元。二是矿产资源补偿费。各地规定不同,可以按产量交,也可以核定。
二)县煤炭主管部门初检。县煤炭主管部门接到煤矿企业自检报告和年检表后,组织力量进行初检。初检形式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检,资料审查面为100%,现场抽查面不低于50%。初检时间在7月底前完成,并将全县煤矿企业初检结果,填写《年检情况汇总表》及书面报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查。
根据规定,大型以上的煤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煤矿采矿证未年检会被要求停止开采,补办手续。
镇)两级同意后,办新证的须到县安监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再报县地矿局实地踏看后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发(换)新证。办理时限 采矿许可证每年三月份必须到县地矿局年检,换证必须在原证到期前两个星期到县地矿局进行办理延期登记手续,发换新证在材料齐全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年检内容:(一)检查取得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瓦斯年检采用自检、全面检查及抽查的方法。
国家建材局、地矿部关于建材及非金属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_百度...
1、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建材及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事建材及非金属矿开采的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包括有矿山的单位,下同)。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材及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全民所有制建材及非金属矿山企业(以下简称矿山企业)合法采矿权不受侵犯,促进建材工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采矿登记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3、采准矿量的边界,应以采矿场划分的形式和回采顺序而定。在同一采场内的顶底柱和矿壁不能与矿房同时回采时,采准矿量的边界即为矿房的边界;如同时回采,则采准矿量的边界即为采矿场的边界(必须在完成矿柱回采设计所规定的采准工程后,方可列入采准矿量)。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材工业的行业管理,促进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过渡,保证建材工业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工业。国家对建材工业的发展实行大家办建材的方针和按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
5、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业管理法规,是指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以下简称国家建材局)为行使国务院赋予的对全国建筑材料工业实行行业管理的职能,调整行业管理法规中行政经济等关系而制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江西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98修正)_百...
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从事采矿生产的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含合伙)采矿者。
第一条 为促进乡镇集体和个体采矿事业的健康发展,合理开发和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矿行政部门),负责一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保护集体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的合法权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同级地矿行政部门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省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与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江西省民兵武器装备管理规定(赣府发[1988]81号);1江西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纪律处分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暂行规定(赣府发[1988]128号);1江西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赣府发[1989]56号);江西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赣府发[1990]74号)。
省以上开办国营矿山,由国家或省统一计划安排;地、市、县开办国营矿山,社、队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开办集体所有制矿山,应提出开采设计,逐级向上申请,经省矿山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发给开采许可证。银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证立户、发照。
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
1、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2、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第四条 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全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第一条 为了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因开采遭到的破坏,根据《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是指采矿权人在银行专户存储,用于在其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对遭到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治理的专项备用资金(以下简称备用金)。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监督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那位有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年3月18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除继续在全国部署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外,还在全国一并部署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年度的卫片执法检查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也纳入其中。其检查内容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合法性,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整改查处情况等。2000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先后组织实施了10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卫片执法检查历时10年,检查范围逐步扩大,方式不断创新,工作逐步规范。
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双保工程”先进单位。 【土地整理】2010年,焦作市争取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4亿元,组织实施了11个土地整治项目,整理土地规模达12万亩。 【土地综合整治】2010年,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确定了孟州钱沟村、东孟庄村为省级试点,整治规模429公顷。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有哪些?主要内容是什么?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乡、镇设立派出机构,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第七条 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
2、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有影响力、不可缺少的基本法律制度。 我国的 然资源权属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然资源所有权,一是自然资源使用权。
3、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矿产资源规划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管理。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要求保密的申请登记资料、财务报表和勘查成果资料等,应当予以保密。第二章 勘查管理第九条 矿产资源勘查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
4、第六条 本市实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由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组织编制,并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
5、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中,依据矿产资源的赋存特点、成矿区划、勘查开发状况、生产力布局、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要求,对某一特定区域范围内划分出不同类型的勘查开采规划区,赋予相应的主体功能,并制订相应的准入条件等管理措施。
6、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才能开采。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的制度。有偿取得的采矿权可以依法转让、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