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不明晰引发的人与自然矛盾是矿区不和谐的根源
1、和谐矿区建设中人与人的矛盾往往是因为人与自然的矛盾引起的。因为和谐矿区建设中的利益关系都是因为矿产、土地、环境等各种资源问题而产生的,所以,忽视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追求人与人的和谐,往往是空中楼阁。
2、当前出现的很多矛盾和问题,其根源就在于改革不到位和体制不完善。经济增长方式之所以粗放,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财税金融体制不健全和企业改革不到位有直接关系;资源的严重浪费和低效使用,与土地、水和重要矿产资源的产权制度不明晰、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有关。
3、拆迁是发生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即房屋所有人之间的关系,拆迁补偿是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的补偿。因此,确定房屋的产权人是拆迁补偿的前提,也是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要求。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房屋的拆迁人并不能明确,比如房屋处在诉讼中、房屋没有产权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等情况。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总体思路及主要内容
总方针是:放开、搞活、管好。其基本含义是: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强度和经济效益,满足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矿产开发利用的总体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扩张总量和提高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加快发展优势矿产,重点开发特色矿产品,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综合利用水平,逐步形成具有丽水市特色的矿业新格局。
矿产资源规划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资源的合理积累、储备、消耗及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于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以及制定具体矿产资源政策的综合性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是我国矿业的重要政策矿产综合利用的含义及重要作用矿产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矿产开发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开发和利用,对以矿产资源为原料、燃料的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渣、废液、废气及生产过程中的水、气进行综合利用。
矿产资源环境保护:规划应当明确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对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管控,以确保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收入分配
1、这里所说矿产资源勘查中的收入分配,是指采用探采分离模式的、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勘查的企业的收入分配。它是以矿业权为最终产品。其收入分配如图1-5所示。 图1-5 勘查资本构成 在这里土地生产要素主要表现为找矿空间,也就是勘查区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资源税体现了矿产资源净价值的级差收益,现阶段是分矿种按矿区分别从量计征的,油气改为从价计征;资源补偿费体现了矿产资源净价值的绝对收益,现阶段是分矿种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从价计征的。
3、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石油、天然气、煤炭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中外合作开采的石油不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计算公式为: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问题研究 矿产资源补偿费率按照不同矿种具体规定,从0.5%到4%不等,平均费率18%。
4、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经济关系研究 在矿业生产中,矿产资源是以矿产资源资产的身份参与的,而矿产资源资产的配置是借助于矿业权(即使用权)。所以,当由市场形成矿业权价格时,首先要由市场形成矿产资源资产价格,然后减去实收的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两者代表资源价格),就是矿业权价款。
5、价款收入20%归中央所有,80%归地方政府所有,省、市、县分成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从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收益分配现状来看,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分配以中央政府为主体,收益的绝大部分归国家所有,资源开发企业在资源开发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资源所在地在利益分配上处于弱势地位。
6、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中的利益关系 随着我国矿产资源从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矿业权由行政配置向市场化配置的转变,矿权的利益主体由单一变为多级,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矛盾也日益突出。分析这些利益矛盾,对揭示其产生的根源,协调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各种利益关系有重要意义。
我国矿产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资源总回收率低,综合利用差;乱采滥挖,环境保护差;矿产资源二次利用率低,原材料消耗大;深加工技术水平不高。
一是资源消耗大、利用水平低。主要表现在资源利用效率低、效益差,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
在未来新能源大规模利用之前,煤炭将是支持我国能源供应的国内主要品种,是我国今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但是由于我们对煤炭资源保护认识不足,对环境和生态保护重视不够,在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存在严重的问题。
有的只有勘查许可证,以勘探之名从事非法采矿活动,没有正式的开采方案,急功近利,擅自开采,牟取暴利,严重地破坏浪费资源。有的甚至在提交勘查报告时,矿产地已失去了应有的开发价值。广西南丹大厂矿区“17”特大透水事故中,就存在非法地以采代探的问题。三是越权发证,违法处置。
把废旧的铁锅扔掉,浪费铁矿;汽车大量增加,浪费石油;把易拉罐仍掉,浪费铝矿等。这些现象会造成过多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环境,污染大气等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与利益分享方面还存在法规体系不健全、法规条款不明确等问题;在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还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缺乏紧密的联系。
大力开发矿产资源的利弊,高中地理。
1、弊:矿产资源的开发,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环境的污染。并且破坏了当地的土地资源,对于人口庞大的中国来说,土地资源异常紧张,人地矛盾突出,造成农业用地的紧张问题,甚至出现居民用地的减少。
2、开发矿产资源可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利于促进区域工业发展,增加经济收入。
3、污染环境。地下矿产开采过程中肯定会造成某些矿物泄露在地表,比如尾矿等,都会对当地造成污染。
4、短缺:经济快速发展,消费量大,人均资源少,另外,过度开发,和无计划开发 措施:我国资源开发利用不尽合理、科学,浪费、损失严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
5、资源相对集中,有利于建立大型资源开发加工基地,吸引生产力聚焦,甚至促成新的城镇化。另一方面,一种资源的开发,需要相关配套资源,资源相对集中,也有利于相关资源的开发。不利的一面,许多产业采用资源产地指向原则布局,离传统市场远,会造成运输成本增加。
6、据对一些大型矿山调查,即使按现在低水平生产技术指标进行计算,矿山伴生矿产的潜在价值能占到该矿资源总价值的34%以上。不利的一面是综合矿又往往给矿产开发选冶带来了许多困难和问题,甚至某些矿床因一些有用元素难于分离而影响到整个矿床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