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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可行性研究(矿产资源开发条件及评价)

发布时间:2024-10-17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1、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取得合法探矿权、采矿权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全过程中,要履行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义务。

2、解释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我国为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环境,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而制定的一部法律。该法律明确了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规定了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利用以及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3、辽宁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在第四章中有明确的规定。首先,采矿活动必须遵循批准的设计或开采方案,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确保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简称“三率”)达到预定标准(第三十条)。

矿产的形成往往受什么的影响?

1、储量也可能因转化因素的改变而转化为资源量。中国企业开发国际资源,在资源量转化为储量的因素中,采矿和冶金技术上的因素是容易估算和把握的,而对项目所在国的法律、环境、社会和政府以及市场等方面的影响因素不够重视,也直接影响 资源开发的结果。

2、地壳中各种矿产的形成并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而都是受一定的地质作用、地质环境和条件所决定与支配的。也就是说是有一定规律的。不同地质作用形成不同类型的矿床 ( 表 表 表 8) 。 不同矿产有不同的形成规律。煤矿有自己的形成规律。

3、矿产资源与地形的关系是直接关系。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矿产资源的形成主要受地质作用的影响,与古代气候有关,与现代地表面的自然环境特征关系不大,华北平原煤炭,石油丰富,与古代温暖湿润的气候有关,与长期的沉积环境有关。

矿产资源经济评价阶段的概念

矿产资源经济评价的四个阶段分别是:初步研究阶段、概略研究阶段、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研究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对矿产资源工业开发的经济性和风险性进行初步评价。概略研究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对矿产资源的内生经济性即资源禀赋的获利能力及外部经济性进行定性分析和研究。

矿产资源技术经济评价是在矿床地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矿床的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对探明矿产储量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进行工业开发的经济效益所做的预估。这一概念反映了矿产资源技术经济评价的实质,可概括为以下几层含义。(a)矿产资源技术经济评价的对象是矿床的探明储量。

矿产资源的国民经济评价是从国家的角度出发,分析矿床勘探及其开发对实现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贡献。它是从国家、社会的角度,采用合理的价格与社会参数(如社会折现率、影子汇率、影子工资及部分货物的影子价格)来计算、分析和评价矿床工业开发的预期国民经济效益。

矿产资源内生经济评价是指资源自然赋存状态,即质量、数量、空间形态和资源所处的地下地质环境,对价格和开采成本的影响。以煤炭资源为例:动力用煤的价格低于炼焦用煤的价格;在动力用煤中,灰分高的价格低,反之价格高;含硫高的价格低,反之价格高。煤质、煤类是决定煤炭市场价格的基础。

一)矿产资源财务评价的概念及内容 矿产资源的财务评价是按照国内现行市场价格和国家现行财税制度,从采矿企业的角度出发,分析测算矿床开发的效益和费用,预估矿床开发后在财务上的获利能力,以此为依据对矿床地质勘查工作及其产生的经济效果进行评价,用此判断矿床勘查、开发的可行性。

社会影响评估:评估矿山开发对周边社区和居民的影响,并制定社会管理计划。这涉及对就业机会、社会福利、土地利用等方面的评估。矿产资源规划评估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结合地质学、工程学、经济学、环境科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固体矿产开发可行性研究资质要求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内容和深度,应以矿产资源的充分合理开发利用为基本目的和中心,编制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绿色和谐、结论明确。应能满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产资源的科学管理、有效监督和实施采矿权设置的需要。

2、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勘查工作、可行性评价工作,矿产资源/储量类型条件、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

3、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应结合矿产勘查开发实际情况,确定可行性评价程度和地质可靠程度。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GB/T 17766—1999)和各矿种地质勘查规范行业标准核定保有资源储量类型,并在核查报告中详细叙述各类型矿产资源储量的划归条件。

4、预可行性研究应在评审通过的详查报告或勘探报告基础上进行;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评审通过的勘探报告基础上进行。( 预) 可行性研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完成。小型及以下规模的矿床、砂石粘土等普通建筑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已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的,可以不做可行性研究。

5、在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开采,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等其他条件允许,即每年开采矿产品的平均价值能足以满足投资回报的要求。或在政府补贴和(或)其他扶持措施条件下,开发是可能的。

6、新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主要特点是什么?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的修订是实施新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的重要成果。

矿产资源概略研究的方法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在于:一是地质勘查单位有能力并有资格开展资源经济评价,通过评价认识矿业权的价值,进而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以地质勘查阶段获得的资料为基础,经概略研究可以快速获得矿产资源的原地储量,进而提高国家宏观调控的效率。因此制定概略研究的方法则成为问题的关键。

在普查阶段,需进行概略研究。在收集分析矿产资源国内、外总的需求趋势和市场供需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已取得的普查或详查、勘探地质资料,类比已知矿床,结合矿区的自然经济条件、环境保护等,以我国类似企业的技术经济指标或按扩大指标对矿床做出技术经济评价。

实验室研究:包括传统的岩石学、矿相学方法和有了很大发展的包裹体研究方法以及在现代分析测试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矿床地球化学研究方法。

是对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概略评价,一般是在搜集分析盐湖和盐类矿产资源国内、外市场供需状况的基础上,根据已取得的普查地质资料,类比已知矿床,结合矿区的自然经济条件、环境保护等,以我国类似矿山企业经验的技术经济指标或扩大指标,对矿床做出技术经济评价,所估算的资源量只具内蕴经济意义。

概略研究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对矿产资源的内生经济性即资源禀赋的获利能力及外部经济性进行定性分析和研究。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对矿产资源投资开发的获利能力进行初步的定量分析和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对矿产资源投资开发的获利能力进行详细的定量分析和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着重于矿产资源的开采和管理。首要原则是兼顾当前与长远利益,中央与地方的合作,实行统一规划、保护与合理开采。全国矿产资源分配需经国务院规划和地质矿产部门指导,根据国家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并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在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 第五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界定了探矿权的法律内涵,即“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论其实质,探矿权是指探矿权人依法享有的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范围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作业并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的权利。